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投身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衢职院宣〔2011〕2号)精神,校文明办组织开展了2012年校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经过部门自评申报、评审专家组和师生代表评审、申报部门互评、台账资料检查审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授予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公共基础部、组织部(人事处)、图书馆、后勤保卫处九个部门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业绩,以实际行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