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发布者:思政网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1425

12月28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江爱民主持。

   会上,与会成员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衢州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针对本次学习内容,江爱民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他强调,《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支部工作做出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学校全体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条例》,遵守制度,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做好表率;党委组织部要按照《条例》规定,大力做好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党委宣传部要用好校园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好《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纪检监察室要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督查指导;全校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二是要以市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戒。他要求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吸取深刻教训,严守纪律规矩,扎实做好年终考评、学生期末考试和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要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他指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既是规范高校行为的底线,也是新时代对广大高校教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更高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十项准则》转化为每位教师的自觉行为,在工作中自觉履行教师职责。高校师德建设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他要求党委宣传部要结合两个文件精神,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师德负面清单;要求人事处牵头,纪检监察室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尽早拟定《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全校教师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