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26 年浙江省“最美教师”宣传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树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龄满5年的一线在职教学教师,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选,副司局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一般不推荐。
4.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浙江省)最美人物、浙江省杰出教师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5.近3年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
6.长期坚守教育一线,默默耕耘,育人成效显著;或投身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参与援疆援藏援青援川对口支援或省内“希望之光”帮扶项目,帮扶成效显著。具有强烈的教育改革意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突出,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选树在潜心育人、技术技能育人、传统文化传承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流程
(一)组织推荐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要按附件要求填报推荐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请务必于3月18日(星期三)17时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人事处张新星,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本次选树活动是推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确保人选能代表新时代教师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